信息来源: | 个人 |
地点: | 北京 |
详细地址: | 名商大厦1202 |
联系用户: | 资质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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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公司原有资质均属于新标准中被取消资质的范畴,现我公司想申请新的资质,网上应申报哪个流程?
答:按照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办理。
27、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在这次换证范围内么?
答:不属于。
28、 企业申报的主要人员可以是事业编制么?
答:不可以(军队单位除外)。
29、 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么?
答:不可以。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时,如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的均不予认可。(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博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