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 商家 |
地点: | 济宁 » 市中区 |
详细地址: | 济宁市工商局北门(古槐路6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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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司代理 会计报税 工商税务年报 圣佳企业顾问26年,济宁圣佳商标事务所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具有合法代理资格的一家专业代理事务所,我们的新申请成功率高,我们和商标主管部门有着多年良好的沟通,多次参与国内外商标法律法规的调研和交流活动,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注册人在注册商标被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后,有义务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可以自己进行答辩,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答辩。商标注册人为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则需要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答辩。(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博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