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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半里花汇6楼【优创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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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适用对象:(一)一对夫妻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总数已生育且仅生育了二个子女,其中第二个子女为超生
的;(二)不符合生育当时的再生育政策生育,但现夫妻一方以上户籍所在地现行的省条例对该种情形已规定为可以再
生育的,并且没有出现其他超生情形的;(三)非婚生育一孩人员。
二、办理随迁入户的:暂缓征收其社会抚养费,给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积分入户的:由于该类人员户籍不在我市,其生育行为定性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需执行其户籍地的计划生育法
规,因此,如本人提供了户籍地县(区)级卫计部门开具的暂缓征收或不再征收的相关证明,给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四、属非婚生育查找不到另一方的,由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查找不到另一方的证明后,按上述原则办理。
五、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填写格式:
(一)随迁人员:
1、属于以上第一条第(一)种情形的,即一对夫妻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总数已生育且仅生育了二个子女,其中第二
个子女为超生的,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计生情况”栏下拉菜单里选择“一对夫妻两个子女”,并不需填写“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内容、不体现子女政策属性。
2、属于以上第一条第(二)种情形的,即不符合生育当时的再生育政策生育,但现夫妻一方以上户籍所在地现行的省
条例对该种情形已规定为可以再生育的,并且没有出现其他超生情形的。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计生情况”栏下
拉菜单里选择“再婚夫妻生育”,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内容里填写现行可以再生育的户籍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并
不需填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不体现子女政策属性。
3、属于以上第一条第(三)种情形的,即非婚生育一孩人员。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计生情况”栏下拉菜单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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